捷報! 本機構與協和婦女醫院簽約合作,協助本機構師生健康照護之工作。

Date: 2024 年 4 月 15 日Author: Categories: 未分類

(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-第十二條: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學生總數達75人以上者,應與醫療院所簽約,協助師生健康照護之工作)